关联的六种情形:贪污救灾、抢险、防汛、优抚、扶贫、移民、救济、防疫、社会捐助等特定款物;曾因贪污、受贿、挪用公款受过党纪、行政处分;曾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追究;赃款赃物用于非法活动;拒不交待赃款赃物去向或者拒不配合追缴工作,致使无法追缴;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。
02.职务侵占罪
量刑档次
数额标准(主要)
附加刑
情节性质
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
6万 ≤ 数额 < 100万
并处罚金
数额较大
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
100万 ≤ 数额 < 1500万
并处罚金
数额巨大
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
数额 ≥ 1500万
并处罚金
数额特别巨大
说明:根据《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》,职务侵占罪的“数额较大”、“数额巨大”起点,按照贪污罪对应数额标准的二倍、五倍执行。量刑起点可参考:数额较大在拘役至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;数额巨大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;数额特别巨大在十年至十一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。
说明:根据《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》,职务侵占罪的“数额较大”、“数额巨大”起点,按照贪污罪对应数额标准的二倍、五倍执行。量刑起点可参考:数额较大在拘役至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;数额巨大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;数额特别巨大在十年至十一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。
03.受贿罪
量刑档次
数额标准(主要)
数额标准(特殊:+八种情形之一)
附加刑
情节性质
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
3万 ≤ 数额 < 20万
1万 ≤ 数额 < 3万
并处罚金(10万~50万)
数额较大/其他较重情节
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
20万 ≤ 数额 < 300万
10万 ≤ 数额 < 20万
并处罚金(20万~数额2倍)或没收财产
数额巨大/其他严重情节
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
数额 ≥ 300万
150万 ≤ 数额 < 300万
并处罚金(50万~数额2倍)或没收财产
数额特别巨大/其他特别严重情节
无期徒刑或死刑(含终身监禁)
数额 ≥ 300万 + 情节特别严重/影响特别恶劣/损失特别重大
—
并处没收财产;死缓减无期后终身监禁
特别加重情节
八种情形:贪污受贿前科/处分;曾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追究;赃款赃物用于非法活动;拒不交待赃款赃物去向或者拒不配合追缴工作,致使无法追缴;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;多次索贿;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,致使公共财产、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损失;为谋取职务提拔、调整。
八种情形:贪污受贿前科/处分;曾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追究;赃款赃物用于非法活动;拒不交待赃款赃物去向或者拒不配合追缴工作,致使无法追缴;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;多次索贿;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,致使公共财产、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损失;为谋取职务提拔、调整。
04.行贿罪
量刑档次
数额标准(主要)
数额/损失标准(特殊:+五种情形之一)
附加刑
情节性质
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
3万 ≤ 数额 < 100万
1万 ≤ 数额 < 3万 或 损失50万~100万
并处罚金(10万~数额2倍)
数额较大/其他较重情节
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
100万 ≤ 数额 < 500万
50万 ≤ 数额 < 100万 或 损失100万~500万
并处罚金(10万~数额2倍)
情节严重
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
数额 ≥ 500万
250万 ≤ 数额 < 500万 或 损失 ≥ 500万
并处罚金(10万~数额2倍)或没收财产
情节特别严重
需要注意的五种情形:向三人以上行贿;将违法所得用于行贿;为谋取职务提拔、调整而行贿;向负有食品、药品、安全生产、环境保护等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行贿,实施非法活动的;向司法工作人员行贿,影响司法公正的。
需要注意的五种情形:向三人以上行贿;将违法所得用于行贿;为谋取职务提拔、调整而行贿;向负有食品、药品、安全生产、环境保护等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行贿,实施非法活动的;向司法工作人员行贿,影响司法公正的。
05.利用影响力受贿罪
量刑档次
数额标准(主要)
数额标准(特殊:+受贿罪八种情形之一)
附加刑
情节性质
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
3万 ≤ 数额 < 20万
1万 ≤ 数额 < 3万
并处罚金(10万~数额2倍)
数额较大/其他较重情节
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
20万 ≤ 数额 < 300万
10万 ≤ 数额 < 20万
并处罚金(10万~数额2倍)
数额巨大/其他严重情节
7年以上有期徒刑
数额 ≥ 300万
150万 ≤ 数额 < 300万
并处罚金(10万~数额2倍)或没收财产
数额特别巨大/其他特别严重情节
06.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
犯罪主体
量刑档次
数额标准(主要)
特殊标准(+行贿罪五种情形之一)
附加刑
情节性质
个人
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
3万 ≤ 数额 < 100万
1万 ≤ 数额 < 3万 或 损失50万~100万
并处罚金(10万~数额2倍)
数额较大/其他较重情节
单位
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
数额 ≥ 20万
单位无特殊数额
对单位判处罚金(10万~数额2倍)
数额较大/其他较重情节
个人
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
100万 ≤ 数额 < 500万
50万 ≤ 数额 < 250万 或 损失100万~500万
并处罚金(10万~数额2倍)
情节严重
个人
7年以上有期徒刑
数额 ≥ 500万
250万 ≤ 数额 < 500万 或 损失 ≥ 500万
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
情节特别严重
07.介绍贿赂罪
行贿类型
数额标准(主要)
数额标准(特殊:+四种情形之一)
附加刑
情节性质
介绍个人行贿
数额 ≥ 10万
5万 ≤ 数额 < 10万
并处罚金(10万~数额2倍)
数额较大/其他较重情节
介绍单位行贿
数额 ≥ 50万
25万 ≤ 数额 < 50万
并处罚金(10万~数额2倍)
数额较大/其他较重情节
四种情形:为三个以上请托人介绍贿赂;向三名以上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;为谋取不正当利益,致使公共财产、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损失;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。
四种情形:为三个以上请托人介绍贿赂;向三名以上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;为谋取不正当利益,致使公共财产、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损失;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。
08.单位受贿罪
量刑档次
数额标准(主要)
数额标准(特殊:+五种情形之一)
对单位判处罚金
自然人刑期
情节性质
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
20万 ≤ 数额 < 200万
10万 ≤ 数额 < 20万
10万~数额2倍
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
数额较大/其他较重情节
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
数额 ≥ 200万
数额 ≥ 100万
10万~数额2倍
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
情节特别严重
五种情形:多次索贿;为谋取不正当利益,致使公共财产、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损失;赃款赃物用于非法活动;拒不交待赃款赃物去向或者拒不配合追缴工作,致使无法追缴;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。
五种情形:多次索贿;为谋取不正当利益,致使公共财产、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损失;赃款赃物用于非法活动;拒不交待赃款赃物去向或者拒不配合追缴工作,致使无法追缴;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。
09.单位行贿罪
量刑档次
数额标准(主要)
数额标准(特殊:+五种情形之一)
对单位判处罚金
直接责任人附加刑
情节性质
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
20万 ≤ 数额 < 200万
10万 ≤ 数额 < 20万
10万~数额2倍
并处罚金(10万~数额2倍)
数额较大/其他较重情节
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
数额 ≥ 200万
100万 ≤ 数额 < 200万
10万~数额2倍
并处罚金(10万~数额2倍)
情节严重
五种情形(单位):向三人以上行贿;将违法所得用于行贿;在生态环境、金融安全、食品药品安全、安全生产、公共卫生等重大责任领域行贿,实施非法活动的;向监察、司法工作人员行贿,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;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。
五种情形(单位):向三人以上行贿;将违法所得用于行贿;在生态环境、金融安全、食品药品安全、安全生产、公共卫生等重大责任领域行贿,实施非法活动的;向监察、司法工作人员行贿,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;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。
10.对单位行贿罪
犯罪主体
量刑档次
数额标准(主要)
数额标准(特殊:+六种情形之一)
附加刑
情节性质
个人
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
20万 ≤ 数额 < 200万
10万 ≤ 数额 < 20万
并处罚金(10万~数额2倍)
数额较大/其他较重情节
单位
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
40万 ≤ 数额 < 400万
20万 ≤ 数额 < 40万
对单位判处罚金(10万~数额2倍)
数额较大/其他较重情节
个人
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
数额 ≥ 200万
100万 ≤ 数额 < 200万
并处罚金(10万~数额2倍)
情节严重
单位
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
数额 ≥ 400万
200万 ≤ 数额 < 400万
对单位判处罚金(10万~数额2倍)
情节严重
六种情形:向三个以上单位行贿;将违法所得用于行贿;在生态环境、金融安全、食品药品安全、安全生产、公共卫生等重大责任领域行贿,实施非法活动的;为谋取公职或者荣誉称号而行贿;为谋取职级晋升、调整而行贿;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。
六种情形:向三个以上单位行贿;将违法所得用于行贿;在生态环境、金融安全、食品药品安全、安全生产、公共卫生等重大责任领域行贿,实施非法活动的;为谋取公职或者荣誉称号而行贿;为谋取职级晋升、调整而行贿;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。
11.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
量刑档次
数额标准(主要)
附加刑
情节性质
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
6万 ≤ 数额 < 100万
并处罚金(10万~数额2倍)
数额较大
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
100万 ≤ 数额 < 1500万
并处罚金(10万~数额2倍)
数额巨大或情节严重
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
数额 ≥ 1500万
并处罚金(10万~数额2倍)
数额特别巨大或情节特别严重
12.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
犯罪主体
量刑档次
数额标准(主要)
附加刑
情节性质
个人
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
6万 ≤ 数额 < 100万
并处罚金
数额较大
单位
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
20万 ≤ 数额 < 200万
并处罚金
数额较大
个人
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
数额 ≥ 100万
并处罚金
数额巨大
单位
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
数额 ≥ 200万
并处罚金
数额巨大
13.对外国公职人员、国际组织官员行贿罪
犯罪主体
量刑档次
数额参考标准
附加刑
情节性质
个人
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
实践中 ≥ 3万
并处罚金
立案标准
单位
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
实践中 ≥ 20万
并处罚金
立案标准
个人/单位
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
未明确规定
并处罚金
数额巨大
14.挪用公款罪
挪用类型
量刑档次
数额标准
情节严重标准
附加刑/说明
营利活动或超三月未还
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
5万 ≤ 数额 < 200万
—
—
非法活动
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
3万 ≤ 数额 < 100万
—
—
营利活动或超三月未还
5年以上有期徒刑
数额 ≥ 200万 或 不退还100万~200万
—
—
非法活动
5年以上有期徒刑
数额 ≥ 100万 或 不退还50万~100万
—
—
营利活动或超三月未还(不退还)
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
数额 ≥ 500万
—
—
非法活动(不退还)
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
数额 ≥ 300万
—
—
15.挪用特定款物罪
量刑档次
数额标准(主要)
数额标准(非法活动)
情节性质
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
3万 ≤ 数额 < 100万
3万 ≤ 数额 < 50万
立案标准
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
100万 ≤ 数额 < 200万
50万 ≤ 数额 < 100万
情节特别严重
特定款物涵括:救灾、抢险、防汛、优抚、扶贫、移民、救济款物(仅7类)。
特定款物涵括:救灾、抢险、防汛、优抚、扶贫、移民、救济款物(仅7类)。
16.挪用资金罪
挪用类型
量刑档次
数额标准(主要)
情节性质
营利活动或超三月未还
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
10万 ≤ 数额 < 400万
立案标准
非法活动
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
6万 ≤ 数额 < 200万
立案标准
营利活动或超三月未还
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
400万 ≤ 数额 < 1000万
数额巨大
非法活动
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
200万 ≤ 数额 < 600万
数额巨大
营利活动或超三月未还
7年以上有期徒刑
数额 ≥ 1000万
数额特别巨大
非法活动
7年以上有期徒刑
数额 ≥ 600万
数额特别巨大
17.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
量刑档次
差额标准
从重处罚情节
情节性质
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
300万 ≤ 差额 < 1000万
1. 支出用于非法活动;2. 曾因瞒报被处分
差额巨大
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
差额 ≥ 1000万
—
差额特别巨大
18.隐瞒境外存款罪
量刑档次
数额标准
从重处罚情节
从宽处理
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
数额 ≥ 300万
1. 存款用于非法活动;2. 曾因隐瞒被处分
追诉前主动交代并转回境内,可视为情节较轻
19.私分国有资产罪
量刑档次
数额标准(主要)
数额标准(特殊:私分特定款物)
附加刑
情节性质
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
20万 ≤ 数额 < 200万
数额 ≥ 10万
并处或单处罚金(10万~数额2倍)
数额较大
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
数额 ≥ 200万
数额 ≥ 100万
并处罚金(10万~数额2倍)
数额巨大
特定款物涵括:救灾、抢险、防汛、优抚、帮扶、移民、救济、防疫、社会捐助、社保基金等。
特定款物涵括:救灾、抢险、防汛、优抚、帮扶、移民、救济、防疫、社会捐助、社保基金等。
20.私分罚没财物罪
量刑档次
数额标准
附加刑
情节性质
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
数额 ≥ 10万
并处或单处罚金(10万~数额2倍)
立案标准
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
未明确规定
并处罚金(10万~数额2倍)
数额巨大
- 说 明 -
1.表格中“数额标准(主要)”指无特殊情节时的数额门槛;“数额标准(特殊)”指具备所列特定情节之一时,适用的较低数额门槛。
2.所有罚金刑的表述均统一为“并处罚金(下限~上限)”,部分罪名罚金下限为“10万”,上限为“数额2倍”或“50万”,具体依据相关司法解释。
3.涉及“过渡期说明”的罪名(如职务侵占、挪用资金),其标准在《刑法修正案(十二)》生效(2024年3月1日)后已调整,表格中“数额标准(主要)”列已体现为新标准。
4.部分罪名的“情节严重”、“情节特别严重”标准,除数额外,还可能包含其他非数额情节,表格已作标注。
5.表格设计能力有限,上述个表未尽周延处,敬请以相关专题书籍为参照对象,综合研判不同罪名的量刑阶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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